法律问答

我们在一起快6年了,有个女儿,但是没有登记结婚,现在因合不来,天天吵架,现在要分开,女儿要跟我,请问需要签什么协议,该怎么写

2019-04-01 12:49: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等待法院的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如果属于事实婚姻,财产的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如果系同居关系期间的财产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按照共有处理。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就财产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原则上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个人财产不予分割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15条的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所以关键在于房产是在什么期间取得。
  • 涉外婚姻法律怎么规定结婚事宜? 涉外婚姻
    《民法通则》 第一百四十七条 【涉外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意思就是说,中国人跟外国人结婚,如果在中国登记注册,就适用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调整,如果在外国登记注册就是适用登记国的法律;离婚适用您起诉地的国家的法律。不需要重复注册。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应该包括:债务发生时间、举债时的意思表示和是否用于共同生活。但是在审判实践中,认定的标准就是单一的。
      夫妻间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付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个人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婚姻法确立了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则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付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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