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为我去给孩子看医生,我把车停在了医院门口。另一边的厨房用具工拒绝停下。他说他挡住了她的门,所以他踢了我的车,骂我打我。那对夫妇打了我一个女人并伤害了我。当警察局做记录时,我说没有必要做伤害鉴定,所以我没有做。我已经十多天没处理了,我没有打对方,他也没有伤到任何东西。几天后,他说耳膜穿孔了,想做残疾鉴定。相反,警察局带她去做了伤残鉴定。我是受害者。警察局什么也没问。我们去了警察局。我们总是拖延,不让我们担心。你说我没有再打他。那对夫妇打了我自己。我受伤了。他们一点也不疼,我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10 13: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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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报警,警察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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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报警,让警方委托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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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报警 要求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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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别人打伤要住院,没钱看病的,可以先报警处理,警察会要求打人者承担医疗费。因为这本来就是打人者应当承担的
民事责任的一部分。如果对方拒绝的,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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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