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工作了一年零十个月,在重要部门工作过,并多次威胁要离职。现在,公司就解雇事宜进行了谈判,许多当事人都很激动,拒绝离开。寻求建议和解雇是否合法?如何补偿?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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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故解雇我的补偿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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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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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合同谈判,专业律师拥有丰富的合同谈判经验,利于合同谈判的进行,尽可能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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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