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来的钱是担保人写的借据,但借款人没有签字。现在他想让担保人偿还。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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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有义务偿还。《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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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无力偿还时,担保人应当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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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担保合同上签了字的话,需要承担担保责任。至于连带还是一般责任,看合同约定,未约定视为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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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