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2016年12月6日,我被判决在三天内支付12.5万元的转让费、1万元的违约金和1618元的案件受理费。如果我未能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我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在延迟履行期间加倍支付债务利息。2017年2月10日偿还3.2万元,2017年4月20日偿还73726元。到今天为止我需要偿还多少钱?利息应该如何计算?寻求帮助

2022-06-15 11:21:1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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