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意外伤害,造成二级轻伤。现在双方协商赔偿6万,要求我写谅解书,但只支付一半的赔偿,剩下的赔偿分三个月偿还。如果剩下的赔偿不给我,我可以撤回谅解书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6-15 12: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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谅解书给对方之后,或者拿到公检法之后就发生效力了。办案单位有理由认为你已经谅解对方,如果要反悔或者撤回,你要证明写谅解书不是出自本人真实意愿,或者有其他变更的事由。
目前我国的法律对谅解书撤回并没有规定,出具谅解书的人当然可以声明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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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出具谅解书的人可以声明撤回谅解书,并不需要具备法定条件,但撤回的结果可能会有多种。比如:如果被害人一方就赔偿与被告人一方达成了协议,获得了赔偿,出具了谅解书,之后又反悔的,要求撤回谅解书的,可能会被人民法院认为被害人一方违背诚信原则,仍将对被告人进行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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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