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施工总承包商未向劳务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务公司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劳务公司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施工总承包商未向劳务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务公司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2022-06-15 13:05: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看情况的。如果还没满足支付条件,是不可以的,只有发包方拖欠的工程款才可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
  • 拖欠农民工工资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 如果总包单位已经按约支付给劳务公司劳务费,那农民工只能向劳务公司索取工资。合同具有相对性,如果农民工把总包公司和劳务公司一起起诉的话,你这边也有证据可以证明你的确把这个钱打给劳务公司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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