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要一辆车送我去车站。发生了一起车祸。另一方死了。我朋友的车占40%,对方的车占60%。我朋友的车有全额保险。让我咨询一下。我对这件事负责吗?如果是,我能承担多少责任

2022-06-15 17:1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辆发生交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车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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