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1年弟弟婚后买房,和我借了13万,现金给他的,他的房子20万写的弟弟弟妹的名字,之前没打借条,今天写的,借款日期写的11年,他签的字,弟妹没签,借钱的时候也是他借的,弟妹只是知道这事,弟弟弟妹不怎么上班没有钱,没写归还日期没写怎么还,这借条现在还能公证吗?公证需要弟妹在场吗,公证得多少钱,现在和他们要钱不给,没有积蓄,我能申请房产抵债给我吗

公证
2019-04-01 16:1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没写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实体部分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你可以随时进行索要.一般说来,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从第一次主张之日起2年,一直没有主张的,诉讼时效最长20年,也就是一张借条,你20年都没有主张,那就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真实合法的借条不经过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公证是国家证明权的体现,主要证明借款人是在书写借条过程中是其自己的意愿,没有受到他人的威胁和强迫,借条是借款人本人书写等。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公证法》的有关规定,借条是借款合同关系存在的最直接证据之一,公证机关针对借条所作的公证书,是对借条的真实性、合法性最有力的证明。
    同时,经过公证的借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所以,借条不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当然,经过公证后,借条具有强制效力,更有利于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 房产抵债合同范本甲方(原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原贷款人):身份证号码:甲方做生意需要,向乙方借款元整。至今未偿还,为解决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现甲、乙双方就有关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现鉴于甲方无法偿还上述债务,甲方自愿将自有房产用于抵偿所欠乙方的上述全部债务,抵债房产信息如下:
    1.房屋坐落:;
    2.房产证号:登记面积:平方米共间,附属房屋:平方米共间;
    3.土地证号:登记面积:平方米,附属其他土地证号:面积:平方米;
    4.四至范围: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5.同时包括:附属于房屋和土地的其他全部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树木等地上物的所有权;与房屋和土地使用相关的现有水、电、电信等各项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的使用权或所有权。第二条在本协议签订5日内,甲方将上述抵债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原件交给乙方,房产交付乙方占有、使用,乙方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双方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第三条无论何时甲方有义务确保其抵债房产可以取得农村集体土地各种确权登记证。第四条甲方承诺:若该房产发生动迁情况,动迁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附属物拆迁补偿费、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偿费等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领取上述款项。第五条抵债金额为:上述抵债房产协商作价为万,大写金额为(含预期升值及动迁补偿款收益)。第六条甲方必须保证该抵债房产来源合法、手续齐全,交清相关税费。如因甲方隐瞒该抵债房产情况,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行使权利或使乙方合法权益受损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双倍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第七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反悔或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四条项下合同义务,甲方需清偿欠款,每日支付相当于抵债金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2.若该抵债房产因甲方自身原因而被有关部门查封、拍卖或甲方擅自转让或抵押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并应立即返还所欠债务。第八条若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九条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