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你一件事。我是水电工。10月,朋友介绍我在中交四局项目部做电工。一开始,介绍人告诉我,那是5000多个月,花了好几天时间。在路上,介绍人告诉我第一个月是3500。我当时说是十天半。如果我认为我能做到,我会留下来离开,我不同意一个月是使用期。当我工作了44天之后,有一天晚上我回家找借口说我没有请假,所以我被解雇了。44天的工资按3500计算。你的律师怎么才能拿回我应得的薪水?

2022-06-16 12:21:4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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