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愿意离婚。女方在找不到离婚证的前提下,起诉男方与她非法同居,要求判处离婚并获得儿子抚养权并分割财产。

离婚
2019-04-01 17:37: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起诉离婚时原告可以提出抚养子女的诉讼请求,具体如何判决由法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裁决。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孩子在十周岁以上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3、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 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法院一般会老虑以下因素: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子女意见。
    二、两周岁的以上十周岁以下的:
    1、随其生活的一方应有必要的经济能力;
    2、无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的行为与因素,如有赌博习惯、身体有疾病、长期在外等;
    3、与子女生活时间较长,形成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一旦改变环境,不利于子女成长。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若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