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父母外,还有哪些人有监护资格?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人都有未成年人的监护资格。。
一、除了未成年人的父母外,还有哪些人有监护资格?
父母过世或缺乏能力时,由下列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监护权的具体内容可以分为以下:
(一)人身监护权。
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身上照护权的内容基本相同。
(二)财产监护权。监护人应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其主要内容为: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权。监护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怎样变更监护权?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
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