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周前,我驾驶摩托车逆行,在第二车道外与车相撞,导致我受伤并住院治疗。我入院时,对方只交了2000元押金,其余由我自己支付。另一方投保一切险。我的摩托车没有牌照。目前,交通责任确认书尚未发布。请问如何划分责任?

2022-06-16 13:1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由于电动车是不需要驾驶证的,因此不存在无证驾驶之说,在交通事故中,责任的承担是看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在其中的责任来划分的,是否负全责这需要看驾车人对于交通事故中处于什么样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如下: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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