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发生了争吵,对方先开始。我们两人殴打了另一方,双方都受了轻伤,但我们的人已经被叫到警察局24小时了,而另一方没有被叫到警察局。我们的人当时喝醉了。警方将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6-16 19:4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两人打架造成对方轻微伤,属于违法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进行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打架致对方轻微伤,除应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等损失。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两人打架如果造成对方轻微伤话,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进行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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