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因车祸死亡,其所得赔偿金该怎么分配?有父母,妻子和一个一周岁的孩子

2019-04-01 19:42: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赔偿金,车祸,死亡第30条规定的就是特殊情形下的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不一致的计算方法,受害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如果低的可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尽可能的给受害人多赔偿一些。
  • 死亡赔偿金不是死亡遗留的财产,不应将死亡赔偿金视为遗产。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取得,应按家庭共同生活紧密程度和依赖程度进行分配,应大部分分给妻子、女、儿,死者生前与妻子和儿女共同生活,所以妻子和儿女应多得死亡赔偿金。
    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公民的遗产是公民生前所享有的一切财产权以及知识产权,而死亡赔偿金,是在死亡之后产生的,在时间判断上,可以很明确的判断死亡赔偿金不应属于死者的遗产。
    其次,死亡赔偿金之所以获得,是死者亲属根据法律规定获得的权利——权利的享有者不是死者本身,因此不能够认为是死者的遗产,这应当是相当明确无疑的。
  •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能直接继承,可以请求分割。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法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亲属之间应充分协商,在照顾没有生活来源和未成年人的基础上合理分配。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基本原则是,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抚养关系及生活来源等因素合理分配,而不是一定要等额分配。

  • 1.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参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原则是,首先将属于用于丧葬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扣除,再扣除应当属于个人所有的抚养费部分,剩余的死亡赔偿金部分就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同时,要根据继承法的遗产处理原则,对生活有困难的残疾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生活的法定继承人要予以照顾。
    2.如你所说死者父母、妻子、子女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应享有同等的继承份额,如死者父母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话,再分配上还应多分!
    3.相关法律条文:《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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