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家有限公司的股东,但我只在工商注册,不是实际股东。我没有向公司捐款或支付股息。既然公司欠了一大笔钱,我需要承担责任吗?我能做些什么来避免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其它
2022-06-17 11:0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股东将对公司注销前所欠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债权人都有权要求有限公司股东、股东会董事和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清算组成员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公司出事挂名股东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需要在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范围内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挂名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您好!依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一般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实际完成了出资义务,则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来独立承担,公司股东仅仅以自己认缴的股份来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但是如果股东存在虚假出资等瑕疵出资的行为,符合法定情形时,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里根据您的描述,该股东已完成出资义务,则只需要在其股份范围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无需承担公司债务。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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