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里有一间套房。我已经三年没有拿钥匙了,也没有交物业费。现在我去拿钥匙。他们全额支付不少于3年的物业费是否合理?如果它是合理的,为什么它是合理的?

2022-06-17 14:13: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所以住不住都需要缴纳物业费
  •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而且得到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物业公司就不能再要求出租人付款了,否则物业公司还是有权要求出租人付款的。也就是说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的约定,必须要得到物业公司的确认
  • 你好,交房之前的物业费,由卖房人承担,交房之后的物业费,由购房人承担。即使你的房屋空着没住,收房后仍然要缴纳物业费。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找有关部门反映,寻求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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