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晚上不回家。他怀疑外面有女人,但两年前他不会离婚。新买的房子是我名下的,但债务还没有还清。离婚后他应该承担债务吗?如果他家的房子想以他儿子的名义居住,我该怎么办。如果你为孩子的监护权而战,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2022-06-18 10:46: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依然需要还,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不用还。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
  • 男方欠债离婚后女子是否要承担他的债务需要看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需要承担;如果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不需要承担。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在夫妻离婚时,法院如何确定父母获得孩子监护权应考虑的基本情形,我国《婚姻法》尚无具体规定。但是,《婚姻法》第29条以哺乳期为界原则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孩子的抚养问题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子女监护权归属需要结合孩子的年龄,与父母生活时间、父母经济能力、收入水平,夫妻的性格、习惯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孩子监护权具体归谁,并不是说一定是父亲或母亲,双方都有权利获得孩子的监护权,但是获得孩子抚养权一方肯定会获得孩子监护权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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