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另一方对我们两辆汽车相撞负有全部责任。交警队处理得很好。然后他提出付给我3500元。交警队也发布了和解协议。对方没有验车、保险和强制保险,但已超过10天。我总是没钱找借口。请找律师帮忙。我该怎么处理?非常感谢。

2022-06-18 11:5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现实生活中,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就涉及到有关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与受害人之间的损害赔偿问题。有时候会发生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负担不起赔偿金额的问题,致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主要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但机动车即使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此时适用无过错原则。只有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才不承担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无论机动车一方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法律精神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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