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被介绍后和一个外国女孩订婚了。订婚后,我付给她8万元。我身后还有一些东西。我想分手。我怎么能让她还彩礼?我们没有关系

离婚
2022-06-18 13:06: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彩礼返还的条件: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订婚彩礼要回必须符合法定的要件才可以
  • 返还彩礼的情形主要有: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其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其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根据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付彩礼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