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结婚20年小孩14岁、怎么分割财产

离婚
2019-04-02 06:39: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没有登记结婚,就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就无法离婚,结束同居关系就行。
    2.在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经营的生意,如果没有事先或者事后约定怎么处理,就可以当做双方的按份共同财产,按出资比例来分享收益,按出资比例来分担损失。就看经营的实际出资两人各占的比例是多少,这个需要证据来证明的,谁主张谁证明。
    3.彩礼需要退还,但如能证明彩礼已用于双方在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开支的,可以要求做相应的抵减。嫁妆相抵不是女方必须负担的法律义务。
    4.具体的费用最好能协商解决,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大家好聚好散。协商不下,可以诉讼解决。 祝你好运!
  • 法律保护公民的离婚自由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你好,房子是属于婚前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望采纳。
  • 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第二次审理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女方要起诉离婚须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证据、包二奶的证据、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等等,通过证据说明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法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才会判决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