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前夫和我在2017年9月离婚了。离婚协议中的所有债务应由他独自支付。但到目前为止,有人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我偿还。我该怎么办?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需要共同偿还的。《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