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2017年在一家公司工作,同年3月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因各种原因逃避未购买社保,2020年020年,公司与另外两家公司合并成新公司。合并后,会议说,所有人员都试图在三个月内签订合同!但三个月后,老板找各种理由不签合同!我该怎么办?

2022-06-19 13:33: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然而这并不意味,公司以此为由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您属于连续与公司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公司应当与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可以要求补签劳动合同,补缴工作期间的所有社保,离职可要求公司给您经济补偿金
  •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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