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怀孕三个月了。我是一名普通工人,从2月1日我原来的小时工,也就是我所在单位在2月份提供的生育保险。我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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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对女职工在怀孕和分娩时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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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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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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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