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走了,奶奶还有七个子女,我是孙女已经成家,义务赡养奶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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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定情况的有赡养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爷爷、奶奶,有赡养的义务。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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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法关于
丧失继承权的相关条例: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
继承权:
1、故意杀害
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
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第十三条相关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所以,只要证据表明女儿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是可以要求不分或者少分的。在法制社会,儿子、女儿都是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不过也要尽到赡养义务为前提,体现权利跟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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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即指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但是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子女的配偶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而非直接赡养义务,法律更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虽然从法律上来讲,儿媳、女婿并不具有赡养配偶父母的义务,但是从道德上来说,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我国鼓励丧偶的儿媳赡养公婆,女婿赡养岳父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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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