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财务人员,擅自虚开增值税发票,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司将被如何处理。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4-02 10: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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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发票(得不到理赔)。
2.保险公司审核很严谨,缺一不可。
3.没有发票等于没有费用,是得不到理赔的。
4.建议:如果哪里理赔过可以要求开具分割单和发票效率一致。
5.如果(丢失)本次理赔就(没有希望)。
6.如果是车险理赔咨询下具体审核办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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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只有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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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专用发票100份以上不满500份,或者票面额累计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属于“数量较大”的起点标准。
犯罪未遂的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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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