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已经签了两份认购书,但卖家没有签字盖章。当时,由于混乱,卖家的人一直在密切关注他们,没有时间阅读内容。上面写着他们不退换,每人付2万定金,每人有5000认购基金。卖方未签字盖章的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押金可以通过合法渠道退还吗?

2022-06-20 14:3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认购书在法律上一般是预约合同,是为了签订本约合同而达成的一定合同。签订认购书时,一般要交不少的定金,定金具有担保作用,任何一方违反认购书的约定未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则要承担定金罚则的后果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认购合同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如果本人事后追认或者有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手续,那么此时即使不是本人签字,该认购协议也是有效的。相反,如果没有本人的事后追认也没有授权委托手续,此时他人签字的认购协议当然对本人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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