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经常打我·我现在怀孕5个月了··十几天前还为了你只狗打我·我想和他离婚··但是不想肚子里的孩子让他抚养·我现在去离婚·以后孩子生下来他们会争到抚养权吗

离婚
2019-04-02 11:04: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方在外同他人同居,同时该方又不肯离婚的,另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你可以选择起诉离婚,但需要注意收集对方有外遇等相关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已破裂。
  • 如果您还想挽回这段婚姻的,您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您可以提出离婚。建议您可以和男方以及家人多沟通,找出问题症结并解决,或者您也可以和男方参加婚姻咨询活动。
    如果您不想挽回这段婚姻,则您可以与男方就财产分割以及将来子女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去一方户籍地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协商不了的,您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同时男方有家暴行为的,您可以保留证据,向男方主张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婚姻法规定,女方在孕期,或女方生育子女完毕1年内。男方无权提出离婚。只有女方有这个权力。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成立。孩子2岁以内属于哺乳期,归女方直接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 夫妻双方离婚,抚养孩子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1、可以不支付抚养费情形:一是无经济能力支付,二是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
      
    2、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应至18岁的儿童。 未满十八岁的年龄超过16岁,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支付赡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