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为个月,做了一个多月,从10月1日开始申请辞职。目前辞职期间上了21天班。公司现在说请人可以马上走,但是这个月可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6-20 15: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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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
合同,在试用期,提前三天;如果是正式员工,提前1个月辞职。《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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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向劳动局投诉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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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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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