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婚姻期间和前夫一起借的钱,法定代表人是我,前夫也签了字!我现在无法偿还。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2-06-20 16:18: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前夫借了高利贷找你,如果是男方在离婚后所借,与您无关,你无归还的义务,您可以拒绝。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则需要具体分析。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
  • 婚姻期间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可以按照离婚协议中对于债务偿还的约定执行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
    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