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问你个事我是嫁到外地分居三年从来没有联系了你说我没有离婚可以在家打结婚证不

离婚
2019-04-02 11:2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首先一定要强调必须是因感情不合分居,如果是因为双方异地工作或者其他原因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次,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导致的结果也不是自动离婚,还是要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才能达成离婚的结果。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只是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一个证明。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被法院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如果不存在法定感情破裂的情形的,又没有其他突出矛盾,存在和好可能性的,法院会考虑劝解双方或者判决不予离婚的。
  • 没领结婚证,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就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你们现在属于同居关系,你要是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你可以单就同居期间的采茶分和个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另外,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也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婚前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仍属于一方所有,这其中就包含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
    至于如何处理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大致可分两种情况来看,一种情况是财产完全能够说清楚的,也就是说有充分证据证明是一方所有的,应归一方所有,不能按双方共同所有;另一种情况是说不清楚的财产,也就是说双方均无充分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可以一分为二地分割财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对于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