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建筑工地工作。工地结束了,老板不给我钱。我该怎么办?爬一栋楼是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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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老板不赔钱的,劳动者在一年内可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就工伤待遇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劳动仲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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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弄清楚用工性质,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两者的赔偿程序和数额是有差别的。其次,如果是雇佣关系,协商不成,直接起诉。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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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拖欠工资的,在一定时间内可以适当给予延长时间,一旦超过一定时间可以几时采取措施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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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