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提出离婚后,婚前的财产以及婚后的财产是怎么分的?还有就是会赔付女方其他赔偿不?

离婚
2019-04-02 12:06: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男方出现了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女方没有违法的行为及过错,在收到损失且因上述原因造成离婚的情况下,女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
  • 夫妻双方离婚的,女方如果认为存在相应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一般如果夫妻双方中,男方存在赌博、家庭暴力、吸毒、婚外情等情况时,可以由女方依法请求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通常需要到法院依法进行提出。
  • 婚前的房产分配,婚前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进一步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如果婚前购买的房产被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该房产将成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顾名思义,婚前房产若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不能分配的,也就不存在婚前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如果想把婚前个人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共有房产,或者共同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也可以选择不与对方协商,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可以证明对方有这个权利。
  •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是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立足点。同时要根据几个条件:一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的经济条件,三是父母双方的品德。
      《婚姻法》第36条第
    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考虑子女意见。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最关键的一点,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另一方有违法犯罪行为(如赌博)的,和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当然,应当提供确切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