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面部被抓伤6厘米!深度1毫米多!能不能构成轻伤?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09 06:57: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需要进行鉴定才能确定
  • 需要以专业机构鉴定为准
  • 你好,需法医鉴定

  •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一级轻伤标准部分如下:

      
    一、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20.0cm以上。

      
    二、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24.0cm2以上。

      
    三、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四、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五、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六、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七、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八、脊髓挫裂伤。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
    10.0cm以上。

      
    九、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
    7.0cm2以上。

      
    十、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
    30.0cm2以上。

      
    十一、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十二、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十三、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十四、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
    0.2cm以上。

      
    十五、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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