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到期也是哺乳期到期,现在公司不续签合同,在签的话就是第三次了,这样的话补偿是一年补一个月工资还是两个月工资

2019-04-02 12:39: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哺乳期不续签的解答:
    1、根据《劳动合同法》、《女职工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应顺延至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合同。
    2、根据《劳动合同法》,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由于2008年1月1日之前没有法律规定合同到期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如果你有工资单等证据证明你的工作年限,你只能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至今工作年限所对应的经济补偿金(实际工作两年六个月整,应给你三个月工资)。
    3、如果你有证据证实加班情况的存在,可要求单位支付不少于正常工时150%的加班工资。
    4、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制度是自2008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对此前的问题没有溯及力。
  • 劳动者无过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租赁合同到期,如果没有续签合同延伸合同的效力时则自然解除合同。乙方如果有续租的意向可以与甲方协商续签合同或签订新的合同,如果甲方执意不再出租,达不到新的承赁合同时,乙方则需要倒出房屋归反甲方,结清应付费用(包括约定的物业费,房屋租金等)后另寻房源建立承租合同关系。
    乙方可以与甲方协商给予适当的缓冲时间。
  • 劳动合同到期,不论哪方不续签,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单位都应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