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车子发生事故我方全责保险公司做报废处理,应该怎样赔偿

2019-04-02 13:22: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责任方按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承担受害人的损失。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范围内且在保险范围内承担理赔责任,故要确定保险公司承担多少责任首先要确定投保人要承担多少赔偿责任,也即先确定死者损失。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另,车险一般包含两大块:
    1.交强险,
    2.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
  •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按照规定,也需要报保险。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己方交强险也需要在额度内赔偿对方损失。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8条,第4项规定,被保险人无责任时,交强险无责任死亡残疾赔偿限额为
    1.1万元,无责任医疗费赔偿限额1千元,无责任财产赔偿限额1百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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