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你们好,这是一条关于社保和公积金的咨询。我是城镇户口,13年11月入职,但是13年11月-15年3月公司给交的是非城镇外来从业人员保险,之后转为正常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公积金则是13年11月-14年6月为正常工资比例缴纳,14年7月-15年6月按最低标准缴纳,之后转为正常。现在公司以经济状况原因需要大规模裁员,除正常的经济补偿金以外拒绝支付少缴纳的社保以及公积金,并且寄了解聘书给我,请问我应该怎么维权?谢谢大家!

2019-04-02 13:32: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保吗,  最低工资不包括社保或者保险。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  关于最低工资包括社保吗的问题。劳动部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的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17条规定: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最低工资也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吗  加班加点工资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不属于最低工资。用人单位把职工的加班加点工资按最低工资支付,是对国家有关工资支付政策的错误理解,也是对劳动者劳动权利和工资权利的侵犯。  《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如果劳动者为企业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最低工资标准,原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解释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 2018年3月23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了人均基本养老金将上调5%左右。在这个通知中,获取了如下信息:
    1、和2016年、2017年一样,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同步调整。

    2、调整范围: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预计
    1.14亿名退休人员收益。

    3、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4、地区调整办法: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仍然是“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当然,这么做也是比较合理的。

  • 1、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以你与公司间存在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依法负有在劳动者工作30日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该义务自用工之日起算,包括试用期,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自你开始上班第一天起就应当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间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以,你可以向社保局举报单位,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4、如果你不想上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你可以因为单位没交齐社保,要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四十七条的规定,让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N×工作年限Z,其中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工作年限算作一年,不满六个月的算作半年)。
    5、综上所述,你可以要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让公司一次性补缴社保,并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6、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按实际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同时,个人缴费部分个人承担,但是不能要求单位将少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直接支付给个人。
  • 员工的工资可以低于社保基数,但是不可以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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