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村征地。一、 我的樱桃树正处于满果期,但我们村征地,他对附着物的补偿是每亩19000元。我不知道这样的赔偿是否合理。我想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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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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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补偿标准是指国家
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用地单位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的对地上物损失的补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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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征地时,有土地权属纠纷的,建议向当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处理,避免耽误征地
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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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