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问题是。开发商未退还商品房销售押金。当他不知道房子的相关情况时,他决定赶紧买下房子。从开始到理解花了三个小时。他与开发商签署了一份商品房认购书,并支付了2万元的购房押金。签完认购书,回去仔细考虑,考虑到自己的原因,他们决定不买房,并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押金。第二天,我与开发商进行了沟通。经过协商,开发商坚决拒绝退还定金,并声称在实践中从来没有退还定金的先例。律师,我该怎么办?

2022-06-22 07:18: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房者在签署认购书时,往往在认购书中会有定金条款,所谓定金,是指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 购房定金可以退,但要符合法定情形才可以。
    一、法律依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二、具体情形:
    1、开发商没有销售资质,法律是支持退还定金的。
    2、如果是你和开发商因为合同里的条款没有达成一致,合同签订失败,购房定金是要退还的;等等
  • 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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