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对象结婚以后,我对象和我弟弟借了两万块钱,现在闹
离婚
这个钱算是夫妻债务吗
离婚
2019-04-02 14:20: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其一,如果双方感情已破裂,你方可以通过
协议离婚
或
诉讼离婚
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诉,同时可以多方面收集
证据
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其二,如果你方将小孩留下,之后可以要求对方给付
子女抚养
费。(子女
抚养
费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您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能否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
,要结合借款的实际使用情况来判断,如果这些债务确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您所说,对这些债务和贷款并不知情,如果他不能证明这些债务和贷款用于共同家庭生活,您就没有义务偿还。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1,要看是一方个人的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以贷还贷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2166
a是的。 我是结婚对象。 他在我们结婚之前借了别人的钱和前妻
共同债务认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胡钦律师
广西荣楷律师事务所
信用卡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01:26
2345
借的高利贷可以不还吗
民法典
2431
丈夫借款买房,妻子要一起偿还债务吗
民法典
2630
胡钦律师
广西荣楷律师事务所
借钱给别人借条应该由谁写
01:37
2345
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民法典
870
男方的父亲在我们结婚时借了两万块钱结婚,请问这个钱是属于我们
1,要看是一方个人的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我老婆为了做生意,跟她姐姐家借了10万块钱,现在我们离婚,这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潮州律师
潮安区律师
饶平县律师
湘桥区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珠海律师
汕头律师
韶关律师
河源律师
惠州律师
汕尾律师
东莞律师
中山律师
江门律师
佛山律师
湛江律师
茂名律师
肇庆律师
清远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