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伤害罪侮辱罪诽谤罪能同时起诉吗?应如何起诉?需要什么证据?有没有时效性? 事情是在单位被单位员工抓伤脸,并留下疤痕,当时有报警110,并做了检查,但当时警察没有做什么只是急着下班,只做调解,,本人并未同意,现在我要起诉应该如何做?

名誉毁谤
2018-07-31 01:57: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首先,必须有故意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事实。所捏造的事实,是有损对他人的社会评价的、具有某种程度的具体内容的事实。
    由于捏造事实,容易使人误信,因而对他人名誉的损害程度比侮辱更为严重。如果行为人散布的是有损他人名誉的真实事实,则不构成诽谤罪。 根据刑法规定,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诽谤罪。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内容恶毒、后果严重等等
  • 侮辱罪和诽谤罪如何认定,  侮辱罪在客观方面首先要求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侮辱他人。其次,侮辱必须是公然进行的,再次。侮辱必须是针对特定的目标和对象进行的。  诽谤罪在客观方面首先要求行为人实施了捏造事实的行为,其次则要求散步捏造的事实,即将所捏造的虚假的足以伤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虚假事实在社会上广为传播,使公众广为周知。再次,诽谤的对象也必须是特定的。  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诽谤罪中的情节严重是指什么  根据《刑法》的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些虚构的事实,足以破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人格,情节严重的行为。
  • 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哪些行为构成诽谤罪如下:  
    1、要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如果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散布的方式主要有是言语散布和文字散布;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即使不指名道姓,但第三人可以判断出被害人是谁;  
    4、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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