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原单位是我的第一家单位,已经于今年7月离职了。我是去年4月入职的,但是社保只给我从去年7月份开始交(养老7月份交的,医疗8月份交的),但是开户是4月份。我今天去查社保已经给我转到个体科了,而且还存在3个月欠款。请问这部分钱是该我自己拿么?

2019-04-02 15:23: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社保能转移。社会保障转移过程如下:

    1.领取身份证复印件并将身份证上的地址输入地方税务局。 (如果委托他人的代理人,必须提供受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到地方税务局完成工作,领取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证。
    (如果委托他人代理人,您必须携带受托人和受托人的原始身份证)



    3.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书”,并办理过户手续后转交社保局转交。



    4.社会保险机构收到接受信后,还会审查您当地的社会保障支付状况。
    如果没有付款,资金将转移到您新单位的社保机构,并发布“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转换”。信息表格终止您原来工作地点的社会安全关系。这些一般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拓展资料

    社保包括:

    社会保障包括养老金,医疗保健,生育,工伤和失业。

    退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您可以每月领取15年或以上的退休金。

    医疗:住院费用可以报销,收费很高。

    生育力:只要你有一个孩子,你可以享受连续支付12个月或更长时间的部分费用。
    工伤:在工作时间内,您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工伤事故报销;

    失业:单位终止与您的劳动合同后,您可以在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之前领取失业保险福利。具体时长取决于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工伤保险必须分级,伤残等级不同,工伤保险索赔也不相同。住院可以报销伤病。
  •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拓展资料: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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