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过去常出去工作。2015年,我和那个人共事了三个多月。我没有给他多少薪水。由于种种原因,我每年都得给他打电话。今年,我想给他一些结果,给他200元。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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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什么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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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属于
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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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