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年半年接了一家带有转让费的房子当时不知道房主不是真正的房主,他也是租别人的房子,签合同时他说这房子是他的,想减少自己的房租向外出租了半间,我干一年多房主说合同到期了他不干了问我要房子,我问他要我的转让费,他不给,我想问下像我这种情况我的转让费能要来吗

2019-04-02 18:26: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后收回出租房屋。合同到期后,原房屋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如果没有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将房屋退还出租人。
    如承租人到期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果延长了租赁期限,租户应当支付搬出前对该房屋的逾期使用费。
  • 签房租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一、 签房租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1、注意到期后续期谁说了算的问题,还有到期后价格怎么定的问题。  
    2、中间房东突然要收房付多少违约金给你的问题。  
    3、房租晚交的惩罚金问题。  
    4、屋内破损赔偿问题,屋内设备损坏谁修理问题。  
    5、取暖费谁付问题。  
    二、签订简单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  承租方应注意的事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  出租方应注意:  
    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经抵押未经抵押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按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出租人的损失为在合同剩余期间无法出租而导致的租金收益损失。
    即如果合同剩余期限内房子没有出租出去,承租人要支付剩余期间的租金;如果合同剩余期限内房子出租出去了,承租人只需要负担出租出去之前的租金损失。
  • 土地转让方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起诉前转让方已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但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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