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孩子离婚,赡养费是20%到30%。再婚后,我又有了一个孩子。我的前妻要求增加赡养费。赡养费的比例是否与以前一样?你还在考虑我现在的孩子吗?另一个孩子的抚养费是否应该减少,应该减少多少?法律上没有任何规定。

离婚
2022-06-24 10:4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列情形之一的,抚养费可以适当减少: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
    (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
  • 约定的抚养费可以减少,但是需要满足一下条件才能减少抚养费的支付: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等等
  • 父或母有给付能力。子女在必要时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是其一项重要权利。父母双方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议不成时,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