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故我占百分之七十责任,两轮电动车被毁,人也受伤,对方车辆左前方车灯受损,对方修车几百块钱,保险公司说抵消了,

2019-04-02 20:02: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车辆损失赔偿处理步骤:
    1、打电话报警,请交警来判断主次事故责任,并出具事故责任书,同时通知你的车的保险公司,现场拍照取证。
    2、双方各自开车到4S店,后由4S店对车辆的损失估价,并由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定损后维修,可能会有差价,差价部份是指你的险种不够赔偿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要由你补齐差价。
    3、车辆维修完毕后,你陪同对方车主到4S店取车。这时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你的保险公司和对方维修车辆4S店没有合作,这种情况你得先垫付维修车资,拿到发票后到保险公司报帐。另一种情况是,4S店和你的保险公司有合作,若定损有有差价的话,你补交差价部份,双方签字,对方提车开走。
    4、若对方不依不铙,车辆维修好后还要你赔偿损失如误工,打车费用这些什么的,你无需理会,你可告知他,你不会再出费用,让他到人民法院起诉你就是了。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发生电动车事故,肇事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当由致害人来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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