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6月,公司进入公司(位于丰台区)。这家公司一直拖拖拉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17年12月25日,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公司突然表示公司将迁往河北廊坊,并要求大家在几天后到廊坊工作。每个人都说他们会辞职。26日,公司突然要求大家签订劳动合同,其中一条是“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可以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和乙方的能力和业绩调整乙方的岗位、岗位和地点,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很多没有仔细看的同事都签了名,但我没有签。我该如何与公司谈判?如果我提出离开,我能得到补偿吗?有必要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吗?非常感谢。

2022-12-08 12:05: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