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这种情况,单位解散,买断,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一定的补偿金额,但是解除劳动合同完成以后,我才发现我怀孕了!请问我可以申请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02 23:29: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为: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赔偿金的计算年限与经济补偿的起算方法还不一样,即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4、如果这个用工之日在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前,即2008年1月1日之前,此时是否也要从用工之间起计算呢?答案是肯定的。这似乎违反了法无溯及力的原则,但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只能执行。司法实践中都是按追溯到超过劳动合同法生效的用工之日来计算的。;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况下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实际无法继续履行,则可要选择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赔偿金的要求。支付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如果赔偿金与经济补偿竞合时,应当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补偿金吗,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下面12种情况应当支付补偿金: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相关知识点延伸阅读:解除劳动合同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一类情况经济补偿办法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第五条、第七条,京劳关发?1995?45号转发文中的第二条规定:劳动者由于下列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①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支付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每满1年支付相当于本人1个月的工资收入的补偿金,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第二类情况经济补偿办法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市政府91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经济补偿金按照本市上一年企业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类情况经济补偿办法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京劳关发?1995?45号,转发文中的第三条规定:劳动者由于下列情形被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③用人单位符合经济性裁减人员条件而被裁员的。支付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标准计算。每满1年支付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算。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用人单位还须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6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出现下列情况的单位可以不补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除此以外,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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