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什么情况下,公司欠私人的破产债务不能偿还

监视居住
2022-06-25 10:05: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破产公司应当按照破产清偿顺序进行清偿,以清算的财产偿还债务。《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 公司破产债务应当按照清偿顺序进行清偿,有限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是职工工资补偿金等,欠缴的保险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 公司破产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所欠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另外,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