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我全责他受的是皮外伤,在脸上被缝了几针,医疗费全付了直到他出院,但是现在他家人让我在赔偿他一万多,我该怎么办,

2018-07-31 06:2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车撞到人,负全责的,应该由肇事者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果对方构成伤残的,还应该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
    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应该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再由事故肇事者进行赔偿。
    如果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则事故肇事者的赔偿可以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直接赔偿给对方,也可以由责任人进行赔偿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 医疗费赔偿标准
    如果结案时,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实需要继续治疗,在实践中,继续治疗费用支付的具体操作方法有三种:一是一次性赔偿,即全部计算今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一次性赔偿;二是对于今后发生的损失另行起诉,不在本次诉讼中解决,只是确定今后的损失另行处理;三是即使是确定了一次性赔偿,但是如果之后实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超出了一次性赔偿确定的数额,对于超出的部分,受害人有权另行起诉请求赔偿。受害人可以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或鉴定结论证明必定发生的治疗费用,要求一并予以赔偿。
  • 每一天的误工费应该等你没受伤以前每一天的平均收入,营养费可以根据实际受伤情况,和对方进行协商,我知道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受损的,像你这种情况,受了点皮外伤,赔偿项目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因就医合理支出的交通费、因交通事故损坏的服装费等。你可以大致算一下,再和对方协商一下,毕竟也只是一点皮外伤,再说对方也不是故意的,赔偿费用差不多就行了,人心同然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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